关于举办第一届青岛农业大学影像大赛的通知

    2019-06-06 13:56:48 作者:王妤婷 来源:动漫与传媒学院          浏览数:0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我校传媒艺术创作的发展步伐,用大众传媒手段记录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奋斗历程,展现人民在逐梦新征程中的良好精神风貌,鼓励青年原创作品,挖掘、培养和储备青年影视动漫人才,促进传媒精品创作生产,现启动第一届青岛农业大学影像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青岛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承办单位:青岛农业大学动漫与传媒学院

  二、参赛对象

  面向青岛农业大学全体在校生,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加。

  三、参赛要求

  凡在2018年1月—2019年6月期间创作完成的剧情片、图片摄影、动画片、文学剧本均可参加。

  1.题材要求

  作品须为原创,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围绕大赛主题,从不同侧面反映改革开放40年过程中发生的中国故事,记录身边感动,讲述凡人小事,讴歌奋斗人生,抒写爱国情怀,彰显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

  2.制作要求

  剧情片、动画片:①须有完整片头、片尾、主创人员名单及字幕等信息;②影片可以是高清格式MP4、MOV,也可以是标清格式FLV(小于200MB);③时长35分钟以内,使用手机、相机、专业等设备拍摄均可。

  图片摄影: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传统胶片相机请扫描后存为数字格式提交。

  文学剧本:格式规范;3000字以上。

  四、作品分类

  1.剧情片单元

  2.图片摄影单元

  3.动画片单元

  4.文学剧本单元

  五、参赛说明

  1.比赛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13日,请在此日期前将作品电子版及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大赛指定邮箱:249506970@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青岛农业大学微电影创作大赛。动漫与传媒学院参赛以班级为单位用U盘拷贝到文经楼A306办公室。

  2.提交的作品及相关资料请自行做好备份,评选后不再退还。

  3.大赛拥有获奖作品的公益性展览、出版、宣传、收藏的权利。

  4.大赛获奖作品分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一等奖将获得获奖证书及相应创新学分,二等奖将获得获奖证书及相应创新学分,三等奖将获得获奖证书及相应创新学分,优秀奖将获得获奖证书。

  青岛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青岛农业大学动漫与传媒学院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