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1 14:00:39 作者:动漫与传媒学院 浏览数:0
为激励研究生潜心学习、创新研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青农大校字〔2021〕162 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在规定学制(以报名考试时招生简章公布的学制为准)内的全日制在校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延期、休学研究生和留学生)的奖助学金(不包括学校设立的企业奖学金)管理。
二、奖励设置
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助学金(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干部奖、优秀毕业研究生奖)、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助研、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
各奖助学金名额按照学校文件设置。
三、申请条件
符合学校要求的各奖助学金申请条件。
四、学习科研评价
一年级研究生评价方法:
1、研究生奖助学金评价,以研究生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复试细则计算所得)按批次进行排序(即第一志愿先排序,然后第一批次调剂排序、第二批次调剂排序依次进行)。
二、三年级研究生评价方法:
1、评价成绩有课程学习成绩和科研成绩两个指标,评价成绩=学习成绩*50%+科研成绩*50%;
2、学习成绩:已修全部课程的平均分数(百分制);
3、科研成绩:本年度内获得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参见“表 1 论文成果量化标准”计算总积分,总积分最高者认定科研成绩为 100 分,其他同学的总积分相比总积分最高者计算科研成绩。
例如本年度某同学是我院总积分最高者,总积分为 120,另一位同学的总积分为 80,则另一位同学的科研成绩为(80/120)*100=66.67 分(四舍五入,精确到百分位)。

4、按照评价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作为学院评定委员会评定时学习科研的评价依据。
5、各类奖助学金的学习科研评价参照该方法排序。
五、申报与评定
1、研究生个人根据评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提供材料向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或方向)所属学院申请。
2、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或方向)所属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组成不少于 7 人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委员要采取回避制。学院应确定一名监督人员负责对研究生奖学金评审进行监督。
3、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负责对研究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提交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4、学院评定委员会组织对申请者进行投票表决评定,按照票数多少(或投票打分)由高到低评选出所分配名额拟获奖或拟推荐人员。
5、学院应在学院范围内对研究生奖学金拟获奖人员或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获奖人员或推荐人员及有关申报材料提交研究生处。
6、本细则与学校文件不一致的,以学校文件为准。
7、本细则自 2022 级研究生开始施行。2022 级以前研究生按原相关细则执行。
动漫与传媒学院 2022.04.20